清明节临近,群众踏青祭扫活动增多,春季风干物燥,极易引发火灾事故。山东消防提醒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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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清明祭扫,提倡网上祭祀、鲜花祭拜、丝带寄哀思等无烟火文明祭扫方式,表达对亲人、先烈的思念。
2、严格遵守祭祀祭扫相关规定,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,点烛、焚香、烧纸、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、文物保护单位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、易燃易爆场所、山林、草原等,应清理周围可燃物,并进行现场看护,做到人离火灭,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。
3、清明假日外出前,请做好“三清三关”,即清理家中走道、阳台、厨房易燃可燃物,关闭家中电源、火源和气源,做好家庭防火。
4、家长要教育儿童不玩火,并将火柴、打火机等放在安全的地方。
5、临街门店、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,住宿与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合用应符合防火分隔、安全疏散、消防设施设置以及火源控制等消防安全技术要求。
6、严禁在建筑物公共门厅、楼梯间、楼道、走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为电动自行车充电。
7、入住宾馆酒店或时,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,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,了解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;请勿卧床吸烟,注意熄灭烟头。
8、驾车出游前,请检查车辆电路、油路,勿在车内阳光直射到的地方摆放打火机、香水等,做好柳絮防护,防止进入发动机舱引发火灾。同时,随车配备灭火器材,遇到险情及时自救。
9、营业场所要配足消防器材,保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。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,确保消防控制室、微型消防站值班人员在岗在位,落实防火巡查和应急响应措施。举办商业促销活动前,场地设置、电气敷设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。
10、防范火灾是我们共同的责任,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,真正做到“早发现、早报警、早扑救”。
来源:山东消防总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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