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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 田 港: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-05-15 22:02:54 来源:证券之星

  证券代码:000088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盐田港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29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

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   一、特别提示

   提案名称如下:

     序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提案名称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备注

   二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   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   (1)现场会议:2023 年 5 月 15 日下午 14:50。

   (2)网络投票: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

时间为 2023 年 5 月 15 日(星期一)9:15—9:25,9:30—11:30 和 13:00

—15:00;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 年 5 月 15 日(星

期一)9:15—15:00 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章程的规定,会议合法有效。

  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  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 17 人,代表股份 18,879,759 股,占上市

公司总股份的 0.8394%。

  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 2 人,代表股份 6,469,401 股,占上市公

司总股份的 0.2876%。

  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 15 人,代表股份 12,410,358 股,占上市公司总

股份的 0.5518%。

  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 17 人,代表股份 18,879,759 股,占

上市公司总股份的 0.8394%。

  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 2 人,代表股份 6,469,401 股,占上

市公司总股份的 0.2876%。

  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 15 人,代表股份 12,410,358 股,占上市公

司总股份 0.5518%。

  (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

合计持有公司 5%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。)

  三、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

  经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,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

方式,所有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,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

东代理人)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均为

关联交易提案,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

均回避表决,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

份总数。王倩为关联股东,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均回避表决,其所持表决

权股份不计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。具体表决情况如

下:

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提案

  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 0%。

  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 77.6883%;反

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 股

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易方案的提案

     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:

  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 0%。

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:

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2,719,222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67.3696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

的 10.3187%。

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2,719,222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67.3696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 22.3117%;弃权

的 10.3187%。

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 77.6883%;反

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 股

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0,402,037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55.0962%;

反对 142,48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7547 %;弃权

的 44.1491%。

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同意 10,402,037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55.0962%;

反对 142,48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.7547 %;弃权

的 44.1491%。

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未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: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700,8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8657%;

反对 4,178,8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1343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700,8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8657%;

反对 4,178,8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1343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(草案)(修订稿)》及其摘要的提

 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交易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提案

  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充协议》的提案

   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 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 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 9 号——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

求》第四条规定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体不存在依据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 7 号——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

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》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

形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规定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关审计报告、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性说明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定程序完备性、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726,9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8.0040%;

反对 4,152,7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1.9960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726,9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8.0040%;

反对 4,152,7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1.9960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金的说明和承诺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提案

  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
  同意 14,667,363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77.6883%;

反对 4,212,396 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22.3117%;弃权 0

股(因未投票默认弃权 0 股)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 0%。

  该提案涉及特别决议,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(包括股东代理人)

所持表决权的 2/3 以上通过。

  公司董事会认为,虽然 2.13 项关于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未获通过,但

是涉及本次交易整体方案、标的资产交易价格、发行数量、发行价格、发

行对象、业绩补偿方案、募集配套资金用途、锁定期安排等公司重大资产

重组主要内容的其他议案均获通过,不影响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整

体通过,公司后续将就 2.13《决议有效期》事项再行提交董事会、股东

大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四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     律师事务所名称: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

     律师姓名:何谦、张洁

     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: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、出

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等事宜,符

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、有效。

     本次会议中,2.13项议案未通过,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认为,虽然2.13

项关于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未获通过,但是涉及本次交易整体方案、标的资

产交易价格、发行数量、发行价格、发行对象、业绩补偿方案、募集配套

资金用途、锁定期安排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内容的其他议案均获通过,

不影响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整体通过,公司后续将就2.13《决议有

效期》事项再行提交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我们认为,上述决议有效期议案未获通过不影响本次公司重大资产重

组方案整体通过,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认定符合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

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

——业务办理》等监管规则的规定。

     五、备查文件

     (一)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

议;

     (二)法律意见书;

     (三)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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